日前,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了解,为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大学城(科学城)、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意见》共制定出减免入驻企业租金、创业租用场地补贴、扶持优秀创业项目等九大举措,进一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减免入驻企业租金 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承租市属国有产权双创孵化载体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双创孵化载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减免入驻的小微企业2022年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市财政按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在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扶持优秀创业项目 每年评选100个“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予以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提供创业工位 发布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地图,在科创走廊、“三创园”等创业载体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1000个以上免费开放式工位。
用活用足引导基金 充分发挥“三创”产业发展基金、科创走廊基金、闽都院士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海创汇基金的引导推动作用,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委托国内头部的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运作,重点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创成果转化。 加大信贷支持 (1)创业担保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14类人群,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人才贷: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信用类、抵押类创业贷款。信用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00万元,抵押贷款最高额度1000万元。
提高免反担保贷款额度 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申请免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强化奖励措施 在原有对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励基础上,对新获评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在省级奖励100万元之外的50%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