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电机电器网 >> 行业资讯 >> 政策信息 >> 正文

【福建】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代

闽工信函服务〔2022〕33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12号)和省工信厅等 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 信法规〔2021〕46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 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城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示范申报条件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推荐的申报主体原 则上为“十四五”第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模式主 要为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不含制造业与物流业深度融合创 新发展,将另行发文)、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 性金融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及其他服 务型制造创新模式。申报主体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 会形象,知名度、美誉度较高,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 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近3年内(2019年5月1日起)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


(一)示范企业

1.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000万元,或是在地方特 色行业中处于领军地位。

2.企业上一年度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2个。

3.企业上一年度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 (含),具体指:相关服务型制造模式对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重超过30% (含)或销售收入中研发、设计、物流及售后等生 产性服务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 (含)。

4.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 长10%以上(含);或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上一年度 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含)。


(二)示范项目

1.申报示范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000万 元,或是在地方特色行业中处于领军地位。

2.该服务型制造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成效显著。

3.有独立的项目组负责该服务型制造项目的实施,组织完善、 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该服务型制造项目上一年度收入占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比重超过20% (含)。


(三)示范平台

1.平台应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与企业 形成合力;平台类型主要有专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公共 服务平台和咨询服务机构等。

2.平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明确的发展规 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 数的比例不低于80%。

3.平台2020、2021年度为省内10家(含)以上制造业企业 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设计指导与支持、技术提升、检验检测、 共享制造、政策宣贯、案例推广及创建辅导等公共服务,举办服 务型制造活动不少于5场。


(四)示范城市

1.城市应为已开展服务型制造相关工作的县(市、区),含 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和投资区等。

2.拥有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总数不少 于4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企业、项目合计不少于3家、示范平 台不少于1家,包括先进制造、工业设计、工业旅游、现代物流 等领域。

3.积极承办省级工业设计大赛、“八闽杯”设计坊、服务型 制造“八闽行”等活动,制定发布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文 件或工作计划,有效开展服务型制造政策宣贯和经验推广。


二、2022年省级示范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附件1)。

(二)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专项审计报告(按照申报条件 要求逐项审计)。

(三)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近年因实施服务型制造产生的 知识产权、主要成果等。

(四)示范城市近年来出台的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政策文 件,本地发展服务型制造情况报告。


三、遴选工作程序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受理申请,对申报 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并排序,填写《福建省服务型制造 示范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8月15日前,将初审意见正 式行文报送我厅,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申报书随文报送(一式一 份)。示范城市申报书由本级政府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由所 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央属、省属企业统一由所在设区 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组织申报。

我厅将开展申报材料要件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 核查,研究确定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电话:0591-87311229, 0591-87822094

由K箱:scfwycQgxt. fuj ian. gov. cn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附件:
1.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2.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