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政策汇总37条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政策汇总
免申即享,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零跑腿,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免予申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奖补资金 。近期,丰泽区梳理市、区两级共计37条的“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帮助辖区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哪些利好政策,您可以享受?快来查阅! 健全疫情防控精准监测运行机制,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人员信息库并实时动态更新,提升精准管控隔离处置能力。加强做好口岸、交通枢纽、冷链运输、快递外卖、餐饮等面向公众的特定场所和60岁以上等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对辖区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在全域调整为防范区前定期免费开展核酸检测。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政府储备土地及储备资产、本区国有林场经营性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没有拖欠租金、不存在违规转租分租及无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全免3月份至8月份租金,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为全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为期六个月的统一投保,通过市场化手段防范企业因员工感染新冠肺炎造成的人员工资、集中隔离、防疫、水电等费用损失,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对不减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对我区企业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且提出信用修复、异议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药械类、食品类许可事项证照换发或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可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前申请办理。 组织“战疫情、助复工”主题促销活动,重点聚焦商超、美食、汽车、家电等消费热点,分批发放消费券,促进零售、餐饮等特定领域的消费潜力释放。 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予以奖励150万元。 挂牌后备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对在基础层挂牌的后备企业奖励40万元,在创新层挂牌的后备企业奖励50万元。 挂牌后备企业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对在股改层挂牌的后备企业奖励20万元,对在交易层挂牌的后备企业奖励30万元。 对新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聚集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40万元、20万元。 经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奖励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万元、3万元。 对被评为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的奖励100万元;被评为国家科技奖各类奖项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4万元;被评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奖励60万元;被评为省科技奖各类奖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6万元、10万元。 技术转移机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 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对区域内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 万元、20 万元和10 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进行奖励。 支持企业建设运营供应链平台。对平台年交易额规模超过5亿元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在享受市级政策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的配套奖励。 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参评国家级物流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AAAAA”、“AAAA”、“AAA”的物流企业,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进行奖励。 支持企业发展工业设计,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区域内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博物馆,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对国家级工业遗产项目、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 万元、10 万元。 支持开展协作配套、产能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对符合市级协作配套奖励条件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在享受市级政策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的补助。 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鼓励企业通过持续改进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品牌意识和管控能力。对新认定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福建省质量标杆企业,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给予奖励。 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高效抓好流调排查,持续提升核酸快速检测能力,加强集中隔离房源建设,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 对疫情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按协议及时拨付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客转货”的客运车辆,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客运车辆按照省际、市际客运车辆1000元/辆,县际、县内客运车辆8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在营巡游出租车按照500元/辆的标准进行奖励。 落实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和征收属期2022年12月31日前不同安置比例用人单位分档征收优惠政策。 对承租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政府储备土地及储备资产、本市国有林场经营性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其中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3月至5月租金全免、6月至8月租金减半,其他地区的3月至4月租金全免、5月租金减半,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市属国有企业应严格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对中高风险地区内直饮水单位用户,免费延长2个月直饮水服务期,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区域的单位用户,免费延长1个月直饮水服务期。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绿色、小微企业专项等各类金融债券,重点投向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三农”、小微企业。推动企业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并优先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业务。鼓励非上市企业拓宽境外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对于首次成功发行境外债券融资的非上市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150万元中介费用补贴。 根据全国A级旅游景区管理系统数据对2021年度门票收入超过250万元的3A级及以上景区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门票收入达500万元的,每家奖励10万元;门票收入达25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每家奖励5万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公务、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及时支付资金。 坚持推行网上办、指尖办,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区(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让复工复产企业“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用跑”,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事项简单变更“免申即办”,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各类许可证件在疫情期间期限届满的,有效期可顺延至2022年5月31日。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复工复产专窗”,安排专人对接,实现一般登记尽量即办,抵押登记即时办理。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到期需要换证的,时间再延长3个月。
加大政策宣传发布力度,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具体措施统一在“泉州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泉州市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汇总发布,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政策宣贯,确保各类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到位。
落实粮油、蔬菜等基本物资点对点保障供应,支持开展社区团购。依托市属国有企业,在29个管控“城中村”开设“流动超市”集中供应,对封控区、管控区居民实施平价销售,销售价格按低于同类商品市场平均价10~15%供应。各流动超市统一悬挂“政府指定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方便市民识别选购。 加强社区各类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和治理,确保电力、燃气、供水、通信网络、物业服务、卫生保洁有序运行。关心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八个办”医保经办服务,延长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职工医保中断补缴期,保障慢特病患者诊疗用药需求。做好疫情期间孩子上网课服务保障。 深入开展“听民声、察民情、暖民心”活动,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调整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封控区、管控区居民诉求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加强居民情绪疏导,及时保障居民各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