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2年度专业化众创空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相关政策线上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同安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和未存在公安涉黑涉恶问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不予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认定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同一家企业获得不同类别孵化载体(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政策。详见《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对新获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在市级初创期建设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50万元配套奖励;经认定为重大研发机构的,配套奖励补足至200万元。 同一家企业获得不同类别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政策。详见《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支持年度:2021年) 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企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8月1日至8月8日间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平台(xt.gxj.xm.gov.cn)进入“免申即享”,或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确认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和承诺书,经区工信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如企业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若企业未在上述申报时间内登录平台确认意愿,则视同自愿放弃兑现。 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执行。具体联系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小李(电话:7252657)。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