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进一步推进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期限为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发改局(科技科)。
地址:福建罗源县凤山镇后张新村1号发改局3层
联系人:黄峰,联系电话26831142,传真号:2683127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我县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为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进一步推进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大“双创”平台扶持力度
1.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的,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的,给予6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2.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65万元、3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互联网孵化器的,给予7.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3.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4.对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7.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5.对每两年考核优秀的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运营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二、完善“双创”平台场地补助
6.入驻企业租金补助。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承租县属国有产权双创平台孵化载体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双创平台孵化载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减免入驻的小微企业2022年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县财政按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国资中心)
7.创业租用场地补贴。在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县双创平台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县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
三、开展创业项目补贴
8.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县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9.扶持优秀创业项目。鼓励我县创业团队参加每年的100个“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做好信贷基金扶持
10.用活用足引导基金。鼓励企业争取“三创”产业发展基金、科创走廊基金、闽都院士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海创汇基金,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委托国内头部的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运作,重点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我县企业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创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1.加大信贷支持。(1)创业担保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14类人群,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人才贷: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信用类、抵押类创业贷款。信用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50万元,抵押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金融办)
12.提高免反担保贷款额度。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申请免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金融办)
上述扶持措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