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遇到的“轻资产、缺担保”融资困境,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自贸片区相关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促进片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兑现工作安排,现同步开展2022年度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在市级财政贴息政策的基础上,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质押叠加贴息范围仅限于企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质押标的相对应贷款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在基准利率以下的部分给予不超过40%的财政贴息。1.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及纳税(税收归属自贸委),实际开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的企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质押标的评估价值,企业自主研发部分应占7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与固定资产、有价证券、保证金、应收账款等非知识产权类资产组合捆绑的,贴息计算本金应扣减非知识产权类资产的实际价值;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已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享受市级财政贴息。 1.《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要素发展扶持政策申请表》;3. 与银行、担保、保险等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7. 其他材料:贷款项目有担保公司参与的,提供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如担保协议无法明确反担保组成,则需提供担保公司盖章的确认函。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利息支出凭证、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拨款凭证等通过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平台可获得的相关材料,申请企业无需提供。请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或寄送至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兴四路26号105单元),邮寄方式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若逾期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1.厦门自贸片区制定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要素发展扶持办法》(厦自贸委规〔2020〕7号),该项扶持在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叠加扶持力度,旨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知识产权价值的融资应用,探索创新型企业依托自主研发取得的知识产权获得融资支持。2.扶持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企业,三年内自贸委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并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扶持资金,该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