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2〕383号)要求,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区(火炬)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
二、申报企业或园区应按《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厦工信创新〔2021〕77号)要求,登录www.ixiamen.org.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立即访问—登录点击“我要申报"。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厦门市绿色制造培育名单基本信息表》后提交。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纳入厦门市绿色制造培育名单。申报单位原则上需已纳入备选名单中。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闽工信函节能〔2022〕383号文要求准备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务必分开装订)一式四份,并随附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控制在3M以内,无需扫描件),于8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市政府东楼809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单位填写《各设区市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于8月30日前发至邮箱xmgxjcxc@xm.gov.cn。
联系人:林工 0592—2896801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2〕383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