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宁区政规〔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蕉城区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蕉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全面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大力鼓励科技型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国家级30万元、省(部)级10万元、市级5万元补助。 加速推动“双创”孵化载体提质升级,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3万元、市级1万元补助。 (一)享受本措施的企业,必须是在蕉城区纳税的企业,当年度各项奖励、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对地方的经济贡献。 (二)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