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电机电器网 >> 行业资讯 >> 政策信息 >> 正文

蕉城区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宁区政规〔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蕉城区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蕉城区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规定: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一)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2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3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4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5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8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30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50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0亿元的规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鼓励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等方式转为规模以上企业,对于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鼓励出口创汇,企业自营出口额达1亿元以上,以上年为基数,其增量部分按每10000元给予40元人民币奖励,单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对首次获得“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宁德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二)对担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对当年新增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三、引导技术创新
  (一)加快工业企业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对通过市级技改专项评审,获得市级技改专项补助资金的企业,给予市级技改专项补助资金金额的50%作为奖励,属于石后、九都、赤溪、霍童、洪口、洋中、虎贝等7个山区乡镇的企业,额外再给予市级技改专项补助资金金额的50%作为奖励。
  四、实施品牌战略
  (一)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福建省、宁德市“守合同重信用”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1万元。
  (三)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附则
  (一)享受本规定的工业企业必须是在蕉城区纳税的企业,当年度各项奖励、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对地方的经济贡献。
  (二)与政府签订“一企一策”的企业同一项目享受国家、省、市、区同类补助、奖励的,遵循就高、从优且不重复享受原则。
  (三)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四)本规定由蕉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