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宁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宁市科〔2021〕3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德市产学研资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企事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等企业技术需求需要,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宁德市(含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原则上应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其同期主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2021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项目必须提交产学研合作协议,包括项目经费筹措和使用分配等。 (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经费。 (四)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五)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5年10月1日。 (六)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一)项目申报推荐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通知、申请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可登录宁德市科技局网站 “通知公告”“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kjj.ningde.gov.cn)。 (三)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送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1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