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函科技〔2022〕42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根据《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工信规〔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认定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牵头创建的福建省高端绿色鞋服制造业创新中心、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创建的福建省氟新材料创新中心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各有关市、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突出创建重点,加强对创新中心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及时掌握创建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创建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发展机制,推动创建单位科研资源共享、产学研用合作,确保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批500万元创建扶持资金下达至企业,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福建省高端绿色鞋服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福建省高端绿色鞋服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实施方案》、福建省氟新材料创新中心按照《福建省氟新材料创新中心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向各级工信部门报送创建情况。创新中心要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树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示范作用,为全省鞋服和氟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协同创新平台。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