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我区规上工业体量,夯实工业经济基础,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力争至2025年底,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较2021年底翻一番。 以“做稳基础、做大盘子、做强实体、做优产业”为总体目标,以“孵化存量、招引增量、提升质量”为培育路径,加快建立“政府推动、行业牵头、部门协同、镇街(园区)落实、企业主动”的工作机制,科学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助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孵化存量。鼓励“个转企”,不断增加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数量,培育“小升规”企业后备军。不断充实“小升规”培育库,将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上的、实际从业人数50人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新投产工业企业全部纳入重点跟踪培育对象,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对企业产值、用电、税收等经营情况开展月分析、季汇总,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升规纳统。 (二)招引增量。以“链长+链主”制为抓手,坚持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强化产业链整体招商,抓紧抓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环节,按照“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时间节点化”的工作标准,加快推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动工、新建项目早投产,夯实新企业增长源,不断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聚拢人气、聚集资源,吸引一批成熟企业入驻我区,为我区工业大盘注入新动能。 (三)提升质量。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横向合作和垂直整合,进一步增资扩产、兼并重组、以商招商,生成一批新项目、子公司。支持龙头企业聚焦核心业务,推动主辅业务剥离细分,增强核心业务对外配套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从部门式架构向集团式架构转变。通过龙头企业提质发展,裂变一批“新芽、新花、新果”,持续夯实工业基础。 (一)鼓励升规纳统。在省、市级奖励基础上,对首次新增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分两年兑现,每年10万元;且转规后第二年度计税销售额超过0.5亿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再追加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二)鼓励搬迁入荔。对荔城区外的规上工业企业首次搬迁到荔城区、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到荔城区、年计税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且已列入荔城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直接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两年兑现。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三)支持技改投入。对工业企业“小升规”(含区外迁入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度及之后2年内实施的列入区级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设备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添置的设备视同企业采购设备,同等享受区技改项目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四)支持金融信贷。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将拟入库“准规上”企业优先推荐给金融机构,用好用活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准规上”企业,优先给予过桥转贷资金支持。对工业企业“小升规”当年度及之后2年内,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免抵押金融信贷产品,助力企业获得银行授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工信局、财政局,县人行,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五)实施贷款贴息。对工业企业“小升规”(含区外迁入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度及之后2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单户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给予贷款利率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其它贴息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金融办、财政局,县人行,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六)鼓励市场开拓。对工业企业“小升规”(含区外迁入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度及之后2年内,参与本省其他地市(含平潭)或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标的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销售实现金额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开展“手拉手”活动,鼓励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互相采购自有产品,按其年采购额的5‰奖励给采购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区内规上鞋服生产企业在莆田鞋业服装城内采购原材料,按其年采购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以上采购额以计税开票额为准。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当年度也可享受该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七)厂房租赁奖补。对工业企业“小升规”(含区外迁入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度及之后2年内租赁荔城区内闲置厂房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当年度租金发票金额的5%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利用闲置厂房引入新升规纳统工业企业的业主(租赁合同期不少于三年),在第三年按照新引育1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租赁企业的产值、税收一并纳入对征地企业的指标考核中。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八)优先保障要素。在要素供应紧张时,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已入库规上企业和拟入库“准规上”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需求,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计税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可享受荔城区标准化厂房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城区中心,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九)纳入白名单服务。将拟入库“准规上”企业优先纳入“白名单”企业库,享受工业“白名单”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安静生产”服务,除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特定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挂牌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十)开辟绿色通道。对已入库规上企业和拟入库“准规上”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强化规范引导,在办理项目审批、扶持资金申请等事项时,采取“首问负责”、“特事特办”、“限时办结”等方式,优化服务流程。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一)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工信部门牵头,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电力、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细化分工、定期会商,加强数据共享,强化协同联动,精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共同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但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不转者应督促变更经营范围。对符合“小升规”条件而不配合、不申报的工业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政策奖励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手段拒不转规入库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二)强化政策保障。相关部门要及时兑现各级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惠企资金,坚决禁止截留、挪用。要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创新奖补方式,切实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 (三)强化工作推进。各镇街、工业园区、珠宝城要时时摸排跟踪辖区小微企业发展动态,切实加大对“小升规”后备企业的监测力度,及时解决培育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指定专人于每月10日前将主要领导审签后的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进展情况报送至区工信局。 (一)本方案所涉及政策措施与此前区级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区工信局另行制定,涉及资金从区级工业发展基金中列支,在下一年度的6月底前兑现到位。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