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厦海委办〔2021〕9 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兑现将于9月15日起在海沧区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接受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详见附件《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在线操作指南——个人账户》和《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在线操作指南——公司账户》 住房补贴政策申报统一由企业办理。企业须认真阅读《办法》,对人才提供的材料严格把关,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申报。 按年薪认定的人才均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上一年度以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②体现扣缴义务人所在公司名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③《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 (三) 企业或人才还需提交相应材料,详见平台内具体申报项目附件上传要求。 1.人才需认真阅读《办法》,确认企业及人才符合申报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企业应认真做好人才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2.区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联审,根据联审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企业(或人才)应在通知要求补齐材料的时限内补齐,未能补齐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材料不全认定为不符合条件。 3.所在企业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银行税款回单内容均显示收款国库名称 4.所在企业上年度国地税入完税证明指的是入库期为上一年1月-12月国税和地税的完税证明。 5. 用人单位负责核查申请人条件,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单位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方能上报。 6.《办法》第四条所指的“新设企业”是指2021年4月12日以后在我区工商注册并缴纳税收的企业。 1.以年薪条件申请的人才,必须满足上一年的完整年度(1月-12月)的年薪核算。 (1)2021年1月-12月(入职时间在2021年1月之前) (2)2022年1月-6月(入职时间在2022年1月之前) 4.人才或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终止其享受相关待遇,追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