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2021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扶持政策申报工作。
1.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无严重违规行为,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2020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2020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信息企业。 2.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且申报时未离职: (1)申报企业2020年度12个月为其缴交医社保且个人所得税缴交在集美区; (2)申请的2020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2020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注:申报数据以《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工资薪金所得”为准;2020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554元(即9046元/月)。 3.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2020年度的数据核定了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详见附件1),扶持政策条款详见附件2。 4.人才符合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不限于只申报其中一项。 5.对应同一申报时间段(2020年)已申请区级同类补贴(如:依据《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申请了人才房租补贴;依据《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申请了骨干人才生活补贴、产业人才生活补贴、新员工生活补贴等),应在系统中如实填报,申请金额应扣除已申请补贴金额。 6.已享受《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厦集经贸发〔2015〕5号、集府办〔2018〕17号)及《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集府规〔2021〕9号)的人才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发布申报通知; 2.企业根据人才贡献程度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3.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申报网址:http://www.jimei.gov.cn/ztzl/iqb/),审核通过,在收到短信提醒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系统导出收据、申请表、申报材料)至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诚毅大街1-1号)1楼27-29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无异议后,行业主管部门将扶持资金按年度拨付给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代发至人才,企业须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发放到位。 三、网络申报时间 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23日 业务咨询电话:6665218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