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市监办〔2022〕99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分局、各直属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部署要求,引导和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1〕9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贴息的企业应为福建省区域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企业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还清贷款的;
(三)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应为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专利,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应与贷款合同存在关联性。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且应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程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通过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专利质押贷款的,由企业直接申报,通过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2.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专利质押贷款的,为简化贴息程序,采取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贷款银行省级机构审核推荐。
网上申报系统地址:www.zczgip.com(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8∶00—18∶00进行)。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内容:
(1)《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原件(申报系统可下载)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放款、还贷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单或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2)(3)请企业登陆申报系统(网址:www.zczgip.com)下载填写打印。
2.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由企业直接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材料(3)—(6)。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件一式一份,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盖章扫描电子件。
(2)由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3)。其中:材料(1)由各银行经办机构填写并盖章,材料(2)(3)由企业提供给贷款银行。
(三)材料报送
贷款银行经办部门、企业要认真填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贷款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同级财政部门应严把质量关,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并附上推荐函及申报贴息明细情况汇总表(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按时报送。
三、贴息方式及比例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2021年12月一年期LPR(3.8%)的20%,实际利率低于3.8%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下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按一年期LPR(3.8%)的50%比例贴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累计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贴息明细情况汇总表、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产业促进处,同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推荐函、申报贴息明细情况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件,逾期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承担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受理及评审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程飞
联系电话:0591-87812276、87811513
福建银保监局
联系人:罗杰文
联系电话:0591-88301070
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联系人:黄标
联系电话:0591-87861231、87889169、15960199107
邮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503室
邮政编码:350003
邮箱:51358785@qq.com
用户注册、申报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人:陈待章
联系电话:0591-86390207
邮箱:chendaizhang123@outlook.com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