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切实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
申报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的能效指标应优于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不劣于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值5%。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并对本辖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表(附件2)、企业能效分析报告(附件3)等(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寄送至我厅(节能处)。
为充分发挥能效“领跑者”示范引领作用,我厅将组织梳理、推广能效“领跑”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做法并形成示范案例,推动行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促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落地见效。
联系人:郑劭彦、陈勇 0591-87832800,87801232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节能处
附件:1.福建省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申报指南
2.XX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申请表
3.XX企业能效分析报告(格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