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申报单位登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xm.gov.cn),按照以下路径进行注册、数据报送:网站首页-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免费注册(法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2022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项目申报,按照步骤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获得“初审通过”信息后,系统打印申请表,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4日,申报截止时间:11月14日23点59分59秒,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1.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2.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情况介绍(系统有模板)
3.基本条件佐证材料:
(1)基础规模:①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套表)、上一年度纳税证明;②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至少包含80家企业以上)。
(2)支撑能力:①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一览表、社保缴交证明(上年度1月份至申报年度截止月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②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须验原件);③与合作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须为仍在合作有效期内的协议),承担政府委托或购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的相关材料;④主要服务设备、仪器及软件清单。
(3)管理制度:①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②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相关佐证材料。
4.功能条件佐证材料(至少选择其中一项):
根据具体功能准备对应材料,活动文件需完整(包含:活动台账、每项活动发布的通知、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报道)
(1)信息服务:自营网站佐证材料,网站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上云用云等,至少一种;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75家以上的佐证材料;年组织开展与平台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活动4次以上的服务台账(厦门本地、平台为主办)。
(2)技术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包含对应技术服务功能,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佐证材料;专家库、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的佐证材料;具备条件的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清单;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3次以上的服务台账及佐证材料。
(3)创业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包含对应服务功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佐证材料;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政务代理佐证材料;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4次以上的台账。
(4)培训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包含对应服务功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佐证材料;线下培训教室照片;线上培训平台截图及网站资质;年培训总人次达1000人次以上的服务台账及佐证材料。
(5)融资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包含对应服务功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佐证材料;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服务台账及佐证材料;平台资金池年度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4亿元以上或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15亿元以上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申报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自行打印一份留底备查,配合现场考察、专项审计等随机抽查。
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内部审核、公示认定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年度示范平台认定名单,对相关单位授予“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根据服务体系相关建设要求,以及示范平台的总量控制原则,2022年拟新增不超过5家示范平台(不含复评),支持重点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咨询、工业设计;复评平台自愿重新参与申报,符合条件则保留称号。
本年度认定通过的示范平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再次申报通过的继续保留“市级示范平台”称号,再次申报未获得通过的自动失去相应称号。有效期内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即予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已认定的示范平台,以自名单公布之日起次年(自然年度)的运营表现参与市工信局每年组织的对示范平台的考核评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