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材料(无论直通或是进行60分评价均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名称与其他佐证材料上不一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2.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佐证材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上查询,可提交体现此项内容的网站页面完整截图)。4.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用于证明企业划型,在社保缴费系统查询下载)。二、直通条件佐证材料(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无需再提供60分评价佐证材料)1.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具体定义请查看我省《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附件4)。2.获得的荣誉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4.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和实缴验资报告等。1.知识产权证明:“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2.审计报告复印件(若审计报告有研发费用栏或相关附注,则无需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若无,则需补充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注:佐证材料请制作目录,目录及佐证均按照得分项逐项按顺序罗列;所有佐证材料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上传;佐证材料中的文字、图片须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