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工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聚集优质服务资源,我委拟开展第八批“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成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的单位和申报的“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入选标准》的相关要求; 2.申报的产品服务契合园区企业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具备较高服务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 申请补充“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的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补充产品服务的单位已通过“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专家认定; 2.申报的产品服务契合园区企业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具备较高服务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2.申报材料审查。高新区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清单。 3.专家评审与核查。火炬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取一批候选单位及相应入围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 4.结果公示。火炬管委会结合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综合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并在高新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布公告。火炬管委会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候选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公告,确定“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 2.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情况汇总表; 3.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事项申请表; 6.服务商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服务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成功服务案例等其他辅助说明材料;代理商申请入驻代理产品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代理资质证明,以及企业服务能力佐证说明材料; 2.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情况汇总表; 3.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事项申请表; 4.补充产品服务的荣誉资质、检验检测报告、成功服务案例等其他辅助说明材料,代理产品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代理资质证明,以及企业服务能力佐证说明材料。 1.申报材料纸质版材均双面打印,有要求盖章处均为企业公章(单位承诺书须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 2.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前,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iognxiaoyan@1633.com,并电话告知确认; 3.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714室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