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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12月31日前发票全部实现无纸化!

发布时间:2022/11/0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国务院明确年底前实现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实现税费业务100%“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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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年底前实现!

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划重点!!!

1、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

2、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

3、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

4、进一步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

5、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行邮税电子缴库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

02

 

 

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实操

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

电子会计凭证范围: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

电子发票

财政电子票据

电子客票

电子行程单

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

银行电子回单

法律效力: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销入账归档要求: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以下4点:

1>接受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2>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3>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受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4>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提示: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注意事项:

1>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3>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提示:根据国办法[2022] 30号规定,在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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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三大风险要防范!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均可以接收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无纸化进程飞速推进,这三大风险企业一定要规避,否则将产生极大税收风险!

电子发票涉税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重复入账

风险点:可能存在重复报销的风险(电子发票自带电子签章、可重复打印)

防范措施:用「好会计小畅报销」企业报销全程监控,规避报销工作风险,会计工作全程在线闭环;票据自动验真/防重、智能入账、电子发票智能归档;多种发票自动取  简单报销更方便。


(二)销售方恶意冲红

风险点:已入账的电子发票被销售方恶意红字冲销

防范措施:关注认证平台上发票状态及系统提示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购买方未抵扣申报的:

a、发票勾选系统内发票状态显示“已红冲”

b、查验发票信息时,发票票面会显示红色大字“红冲”

2)购买方已抵扣申报的:

销售方无法自行开具红字发票,需先通过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普通发票红字开具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其红字信息不会关联到原发票上,所以无论何时查询,原发票都是正常状态。

2、自2021年1月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新增“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提醒”功能,可自行前往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看是否存在提醒信息。

(三)发票造假:

风险点:可能存在利用PS技术修改信息进行发票造假的风险。

防范措施:取得发票后,首先进行发票真伪查询,其中包括票面信息真伪辨别和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1)票面信息真伪辨别

a、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b、根据查询结果核对发票查验明细中的票面信息是否与接收到的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如一致,则说明票面信息真实有效;

c、若查询不到,则提示“不一致”或“查无此票”。

2)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2.1)ODF版电子签章:

a、初次使用时,首先安装OFD文件阅读器(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b、打开电子发票,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监制章”区域内,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验证”功能;

c、若签章有效且发票信息未被窜改,则验证结果显示为“改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点击“签章属性”,属性中显示的签章信息应与票面签章一致;

d、验证发票监制章有效后,鼠标移动到左下角销方信息处,点击右键,弹出提示框,点击“验证”,弹出验证结果;

e、若销方签字有效,显示验证结果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

2.2)PDF版电子签章:

a、在电脑上用Adobe Reader打开PDF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右下角“发票专用章”位置单击鼠标右键,然后用鼠标左键选择“验证签名”;

b、弹出签名验证状态的提示窗口,检查签名的有效性以及是否经过修改;

c、电子“签名属性”,选择显示证书,查看电子签章的具体信息,如果是真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证书里“小结”下显示的单位信息与票面上红色发专用章的单位信息是一致的,且下方注明“选定的证书路径有效”,签名时间与发票票面上的开票时间一致信息提醒”看是否存在提醒信息。

政策依据:  

1、《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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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常见问题汇总

Q1:是否可以用截图或发票照片作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原件入账或保存?

A:不可以,截图或拍照不属于电子发票原件不能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在所得税前扣除凭证。需要下载OFD版式或PDF版式的电子专用发票作为发票原件入账并保存。

Q2:电子专用发票不会涉及假发票?

A:涉及。为防止不法分子篡改票面信息,需要下载OFD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确认无误后直接打印该发票。

下载路径: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

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在核验发票时右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确定该签章有效性。

特别提示:避免登录虚假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一定要登录官方提供的发票查验平台网址,切记!

Q3: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单位,只能选择开具电子专用发票?

A:可以选择开具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提供纸质专用发票。

Q4: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

A:不可以作废。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这也要求开票人员在开票前一定要确定好相关信息后再开具发票。

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不可以作废,但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为防止开票方恶意红冲,造成受票方不必要损失,在签订合同时,要列明因开票方原因造成受票方相关损失由开票方承担。

Q5:丢失或毁损电子专用(普通)发票纸质原件不能重复取得?

A:可以的。两种途径:一种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通过后下载原电子专票。另一种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Q6: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售后服务?

A:可以的。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售后、维权的凭据。用户可凭电子发票要求商家和厂家进行维修。

Q7:电子发票如何验旧、缴销?

A:适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仍然按照“验旧领新”的原则验旧发票,只是验旧时不需要提供已经开具的纸质发票,只需要保证开具的发票数据已上传至税务机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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