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要求,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继续联合厦门大学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鼓励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部直属单位等开展的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面向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以及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经组织选拔、推荐学员,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审定后,开展领军人才培训。(二)培训人数:50名(其中:专精特新企业的学员不少于50%),招满为止。(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四)教学安排:学制1年;每月集中2天面授(周六、周日);其中校内核心课程8次(16天)。(五)开学时间: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七)研修费用:共计49800元/人(包括学费、教材费、教务费和其他资料费等),其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补贴10000元/人,我厅专项补贴8000元/人,学员自筹费用为31800元/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学校可协助安排食宿。(八)培训成果: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厦门大学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一)学员选拔采取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和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厦门大学—福建班(2022—2023年度)招生简章》(附件1),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填报《领军人才学员入学申请表》(附件2),于11月23日前汇总报送我厅中小企业处,抄送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二)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做好学员自主选拔推荐工作,并将全部报名学员名单反馈我厅确认后,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审定,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厅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三)为进一步扩大领军人才培训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已确定的厦门大学等高校承担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区域发展”及主题方向培训任务外,由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部直属单位等分别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数字化赋能”等专题培训,详细信息见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miitec.cn,有意愿参训企业学员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训。联系人:陆书涛、张真 010-68208666/9173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厦门大学—福建班(2022—2023年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