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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驱动”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08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Lu2011   浏览:

核心提示:“十二五”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国务院《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省份目标的攻坚阶段。在现阶段,运用好、发挥好科技奖励制度这一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我省经济驶入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轨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有效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近年来,我省科技奖励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拓展新思路,不断完善科技奖评审机制,新增评审内容,进一步发挥了科技奖励制度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使之成为引导全省企业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有力杠杆。

  科技奖励

  助推企业“腾飞”

厦门虹鹭是一家从事新材料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这家企业一直专注于行业内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转化。如今,公司已成为引领国内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世界同行三强之一。创立18年来,公司投入“真金白银”于研发,“收获”丰厚回报,共获得了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2项。公司自主研发的磁控线圈产品占比全球市场份额的80%,节能灯用钨丝和汽车灯用钨丝拥有70%以上的份额。

“获得省级科技奖励是对我们公司这么多年来坚持科技研发、自主创新的回报”,虹鹭负责人表示,这些年公司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离不开科技人员敢于挑战的创新精神。

 同样从科技奖励中获益还有万利达公司。作为一家地处漳州边远小镇的电子信息企业,依靠大力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打造“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立厦门研发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等举措,已然成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2010年,公司实施“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科技奖,更是推动企业迈上了新台阶。公司董事长负责人坦言:“只有创新才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只有创新才有出路”。

近年来,我省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坚持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科技奖评审机制,新增评审内容,进一步发挥了科技奖励制度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009年起,参照国家科技奖励的设置,福建省在科技奖励中新增了“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内容,目的是要引导企业走依靠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这一举措,既是对企业和企业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鼓励和肯定,也是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形成一种助推福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跨越转变的激励机制。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南靖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公司等注重科技创新的企业先后荣膺此嘉奖,为全省企业树立了创新发展的典范。

事实证明,科技奖励的政策导向作用以及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影响力日益显著。在近几年的福建省科技奖评选中,企业获奖比例越来越高。以2010年度福建省科技奖为例,企业主持或参与完成的获奖项目共104项,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60.8%。企业主持完成的一等奖项目达6项,占当年度一等奖获奖项目总数的50%,比2009年度高出17%。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共有59项,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34.5%。企业产学研合作的获奖项目计有48项,占到科技进步奖获奖总数的29.2%。

在2011年9月省政府召开的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大会上,参会企业都不约而同地表示,创新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发展长久不衰的生命源泉。  

                  完善机制   扩大企业受益面

科技奖励制度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科技奖励工作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的同时,还对省内企业逐年加大奖励力度和奖励面,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切实维护了省科技奖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奖励工作,省科技奖励办主动适应新形势、拓展新思路,采取了一些新做法——

在评审过程上,实行“三评审三公示”制度,即初评、复评和省科技奖励委员会评审,形式审查合格项目公示、初评通过项目公示以及建议获奖项目公示;另外还严格要求各推荐单位将所要推荐的项目在本地区(或本部门)以及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内进行事前公示,并扩大公示内容,以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初评与复评的评审专家由系统在专家库里随机匹配、双盲遴选,评审通知短信等全部通过系统发送。并且,实行请奖专家全程回避制度。评审答辩全程实行评审专家与项目完成人的“背靠背”,分别设置评审室与答辩室,项目完成人通过电话接受评审专家的质疑答辩。此外,增加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的比对查重功能,遏制重复申报、雷同申报现象的出现……这些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科技奖励成果由真正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获得。

另外,近两年出台的一些科技政策,也在资金、奖励等方面对企业予以倾斜。

去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加快专利的生产运用,每年扶持一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加大对优秀发明专利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并对有关贷款予以贴息等,以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强调有关部门在评选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中,对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予以倾斜;设立企业科技创新经费专户,企业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创新补助资金、科技奖励及享受的科技税收优惠应当全部进入专户,用于企业的研发活动等。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关键技术,今年起我省将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速我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转化。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提出,对在我省转化的重大项目,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

“奖励科学技术进步,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我省科技奖励工作紧扣时代脉搏,在支持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激励机制,也将为‘十二五’时期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注入了创新原动力。”省科技奖励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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