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促进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三明市打造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5日
三明市打造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基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造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基地,促进三明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发挥三明绿色生态优势,打造从中草药到中成药、从中间体到制剂的全产业链,延伸医疗器械+大数据+大健康,建设优势特色明显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平台。开展产学研深度对接,构建一批产业通用中试平台、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注册审批检验平台等生物医药研发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一批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以人才带项目和项目聚人才的方式打造我市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高地。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生物医药产业专家智库。加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对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管理,成立三明市生物和生物医药学术委员会(内设中草药专家组、医药中间体专家组、中成药和化学药专家组、生物技术专家组),建立产业专家智库共享平台,为三明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加强管理,提升研发能力,全面推进“一平台,两中心,三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医工总院三明分院科研水平和服务生物医药企业的能力。〔工作时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二)搭建创新平台吸引科技人才。积极培育扶持我市生物和生物医药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央企共建研发机构及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新建立的研发机构通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新认定的,分别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组织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园区和企业建设生物医药通用中试平台、注册审批检验平台等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生产机构(CMO)、合同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为吸引和培养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人才搭建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工作时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园区建设推进人才集聚。依托中关村及其合作城市人才、信息、资金、产业、技术等资源优势,结合三明生物医药产业资源禀赋、产业定位和发展需求,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力促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力争至2025年新引进企业15家以上,打造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制造基地,形成我市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洼地。〔工作时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三明高新区管委会〕
(四)引进一批生物医药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一是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支持高水平医疗资源来明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我市。二是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认定一批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为我市生物和生物医药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三是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招聘,在积极参与各大高校、政府部门组织的招聘会的同时,借助直播平台等网络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推介、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将招聘范围扩大到周边省份。通过举办专业招聘会,为企业招募医药相关专业人才,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用人难问题。〔工作时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一是鼓励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产业需要加强相关学科人才培养,支持订单式人才培养,举办开放式培训班,培养各层次专业人才,打造结构合理的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梯队。二是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互动,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市培养一批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各层次专业人才。三是加大人才引培力度,优化完善生物医药领域市场化引才机制,支持企业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生物医药高端人才或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优秀人才携技术、团队来明进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支持,以人才带项目和项目聚人才的方式打造我市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高地。〔工作时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部门联动、市县协同。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
(二)建立考核机制。把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列入人才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推进生物和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季要向市科技局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