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企业函〔2022〕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和修订实施5周年,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掀起学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新高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突出主题,广泛宣传依法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布实施20年来,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以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系统总结《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经验,广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依法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宣传各地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经验;宣传广大中小企业学法、懂法、用法、依靠《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展壮大的故事,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中小企业依法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本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深入人心。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各类媒体,以领导访谈、专家解读、专栏报道等形式,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宣传涌现的各类典型和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的关注度,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二是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多种形式,向中小企业解读法律条文,帮助中小企业全面了解《中小企业促进法》,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调研与服务,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倾听企业诉求,跟踪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加强精准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长短结合、有序推进全年宣传工作。在2023年1月初集中进行一轮舆论宣传,掀起一轮法律宣传的高潮。同时,要将法律宣传工作贯穿明年全年工作之中,细化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宣传内容要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贴近实际、贴近广大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我部拟在2023年组织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座谈会、专题调研等系列活动,请相关单位做好承办和配合工作,并请各地区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三、加强领导,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扎实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统筹安排,组织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 周年纪念活动。(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法律宣贯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争取地方人大、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支持,使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加强交流总结。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在2023年5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将宣传活动的做法、措施报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全年活动总结展览,将系列活动成果总结展示。马骁/龙飞 010-68205303 zcghc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