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近日,省科技厅下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见附件),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二、申报单位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式,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网上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网上推荐后需将推荐函、推荐清单汇总表(附件3)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于3月4日前发福州市科技局邮箱(fz87807955@163.com)。三、纸质申报:在福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单位应按指南要求的份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盖章后连同推荐函、申报清单于3月7日前送至福州市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窗口。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