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龙文区工信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在3月17日前申报2022年奖励补助,汇总后报市工信局。市直企业直接报市工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发改汇总、财政兑现制度。(一)企业注册地在漳州市区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向所在地的工信局申报,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二)推荐上报:区工信局对所辖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上报市工信局。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三)取消申报:经认定各类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一是以虚假资料申报认定资格和享受政策扶持的;二是节能减排达不到政府部门设定目标或标准,一票否决的;三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劳动纠纷案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等情况采取一票否决的;四是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一)按照受益财政原则,属于两区企业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属于市级企业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二)兑现2022年度的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原则上在2023年7月前拨付。市工信局联系人:软件和信息化推进科,张志鹏,2305562附件:1.漳州市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报材料明细表(点击下载)2.漳州市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励政策申请表(样本)(点击下载)3.漳州市落实“服务业若干措施”奖补资金汇总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