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11号)、《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集成电路办〔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23年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型
(一)支持人才引进
1.高端人才安家补助
2.毕业生就业补助
(二)支持研发创新
3.流片补助
4.IP购买补助
5.EDA工具购买补助
(三)支持提质增效
6.设备购买补助
7.设备融资租赁补助
8.电力稳压系统补助
9.洁净室装修补助
(四)支持生态建设
10.芯片采购补助
11.封装测试补助
1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
13.支持举办行业活动
二、项目时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实施的项目,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20日。
四、申报要求
(一)尚未列入“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企业应按《关于申报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详见市工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填报申报表,以充实集成电路企业名单库。对已入库两年且两年内未申报过集成电路专项资金的企业将予以清退,被清退企业需重新填报认定后方可再次列入名单。
(二)根据厦财企〔2016〕60号文,申报项目应符合“项目承担单位的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如符合一个以上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要求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项扶持资金申报”等要求。
(三)“一企一策”与普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官网(http://ixm.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再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补助类别,下载相应资金补助汇总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397711,技术QQ群:1160940349。
六、材料要求
1.各项目要求的申报材料请根据《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提供;
2.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表格需另外上传Excel版);
3.同一人才、芯片或设备等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证书、专利、发票、付款凭证等)需扫描在同一份PDF或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称以人才姓名、芯片型号或设备名称等命名,所申报的材料文件需按资金汇总表内填写的顺序编号、压缩后上传;
4.现场核查时申报单位需提供本次申报项目的汇总表、相关合同、票据等材料的原件及上一年度人才资金发放凭证备查。
七、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厦门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2896758
业务处室:电子信息处
联系电话:2896743
八、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