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一季度工业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实现良好开局。近日,市工信局依托莆田市“亲清惠企”平台,启动2023年一季度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8%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4000万元)、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1.按照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不含2022年一季度投产企业);对2022年4月份以来新建投产项目企业,按一季度产值的0.5‰给予奖励。 2.对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符合条件企业,按照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8‰给予奖励。 3.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30万元。 (一)奖励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 1.2022年12月份停产; 2.2023年一季度内恢复生产且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 3.2023年一季度实现纳税。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为鼓励企业多接单、多生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不与其他省、市两级政策资金排重; (二)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系统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因企业更名或其他原因造成与联网直报系统名称不一致的,请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附上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如因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获得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负责。 联系人:柯振雄 电子邮箱:ptjmwy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