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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023年一季度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启动兑现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为进一步促进一季度工业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实现良好开局。近日,市工信局依托莆田市“亲清惠企”平台,启动2023年一季度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

(一)奖励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存量规上制造业企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8%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4000万元)、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以上。

(二)奖励标准

1.按照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不含2022年一季度投产企业);对2022年4月份以来新建投产项目企业,按一季度产值的0.5‰给予奖励。

2.对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符合条件企业,按照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8‰给予奖励。

3.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30万元

 



鼓励停产企业复产方面

(一)奖励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

1.2022年12月份停产;

2.2023年一季度内恢复生产且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

3.2023年一季度实现纳税。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兑现流程

(一)通过“莆田市亲清惠企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二维码附后)企业精准画像,于2023年4月16日左右,向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政策拟兑现的信息。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及时登录平台确认是否享受,并组织企业通过平台APP扫描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其中,拟享受停产企业复产奖励项目的企业还需上传2022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2023年一季度完税凭证)。
(二)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对企业上传材料进行线上认真审核后,于2023年4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并从平台打印汇总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方面
(1)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拟兑现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2)企业盖章的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
2.停产企业复产奖励方面
(1)停产企业复产奖励资金拟兑现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2)企业盖章的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3)企业盖章的2022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4)企业盖章的2023年一季度完税凭证。
(三)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研究后,将通过平台向拟奖补企业推送审核结果信息,并通知企业通过平台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上传收款收据、开户证明。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拨付奖励资金。

 



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企业多接单、多生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不与其他省、市两级政策资金排重;

(二)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系统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因企业更名或其他原因造成与联网直报系统名称不一致的,请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附上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如因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获得奖励资金,由企业自行负责。

联系人:柯振雄

电子邮箱:ptjmwy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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