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落地产业化,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针对我省重点领域技术需求,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聚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支持一批能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项目,培育一批优势产品,做强一批优势工业企业,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技术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4.具备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或在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1)。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项目研发投入、申报资质、硬件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2份,电子扫描版1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将材料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方式:0591-87430161、87800532。
邮箱地址:jmjs@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编350003)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2.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