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根据《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补充措施》的指示精神,结合《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市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做好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自今年起,我局依照“事前报备,事中审核,事后奖励”的原则,实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线上报备制度。该报备制将实现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全程留痕,达到促成技术交易“可查询、可验证、可追溯”目的。
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促成技术交易工作前期、中期以及后期,均须在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上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功能模块中进行报备(具体报备流程详见附件)。其报备情况将作为我局推荐和兑现省、市技术转移相关奖补的重要依据,若无法查询到报备信息,我局将不予推荐和兑现。
促成技术交易报备制自2023年起实施。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