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物流龙头企业(第六批)与核对前五批认定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榕商务便函〔2023〕344号)要求,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41663@qq.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灵珊,联系电话:0591-2888031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物流龙头企业(第六批)与核对前五批认定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第六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3.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4.福建省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
5.福建省物流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
6.福州市龙头企业名单(第一至五批)
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