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利奖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为表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项目,是我省表彰知识产权领域最高的奖项,这对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参评项目有哪些要求?
1.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3.在申报截止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5.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6.1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利项目。
二、申报推荐有什么要求?
1.专利权人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省的个人;
2.省直有关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推荐有哪些程序?
登陆“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112.111.2.122:443,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3.推荐单位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单位审查时间为4月10日至6月9日。
4.推荐单位请在系统开放期内在线提交推荐单位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推荐单位。
四、申报、咨询怎么联系?
1.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承担申报受理、咨询工作,联系人:叶信谷,电话:0591-87819279;
2.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工作,联系人:黄雄杰,电话:0591-6307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