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六)1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利项目。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市的个人;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各县级局)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lead.fjippc.com/),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一)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5日);
(二)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点击提交;
(三)市局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查,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查时间为4月10日至6月9日,未入选项目将纳入“泉州市专利储备项目池”统一管理。
四、其他事项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591-63071785
申报政策咨询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118711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323788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150359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631350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87970500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0595-28153710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7559322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85681304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88886131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86383465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87333028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3216515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3881881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68761301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
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