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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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政府搭台,企业对接。通过组织开展“揭榜”“发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推进融通创新工作合力。(二)加强协同,务求实效。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榜”,通过融通对接,切实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对接过程中,结合实际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服务支持。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可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报送方式: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于4月26日前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审核安排:通过初核后,将由我厅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所属行业领域迫切性、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并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www.xieshouxingdong.cn)将可公开部分向社会公布。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报送方式: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审核安排:材料通过初审后,将由我厅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