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火炬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2〕4号)精神,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上年同期基数为0的以2000万元作为基数。 以上超过的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阈值均不含本数。 (一)各区(火炬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发放给本辖区内符合产值增长条件的企业(见附件1),确保附件名单内的企业知晓本通知内容。若企业已享受一企一策优惠政策,则本次不予奖补。 (二)企业确认政策。4月28日—5月18日,企业通过i厦门网站(https://ixm.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核实企业信息并按实填写企业2022年一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产值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如果点击保存草稿数据将保存在左侧菜单的未提交项目中(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平台网页右上角“运维支持”联系客服或者自阅操作手册)。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企业逾期未上平台填报数据视同放弃奖励。 (三)核实数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填报的数据,对于核实结果与企业填报不相符合的情况,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实的数据为准。 (四)资金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查、公示等流程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请企业及时查收银行资金到账通知信息。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