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福建省科技厅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一、制定《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位奖励实施办法》,对厦门、莆田、龙岩3家国家高新区给予晋位奖励。推动省政府批复同意厦门、柘荣创建省级高新区。积极引导省内高新区积极融入自创区建设,推动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立项。以福厦泉自创区为主体,加快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科学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支持福厦泉三片区与省内高新区共建协同创新平台25项。二、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6家省创新实验室有序运转,新增人才数量405人,培养人才数量977人,仪器设备原值64957.5376万元,突破核心技术项数44项,申请发明专利数量636项,成果转化数68项,新增产值95.37亿元。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命名,共新增36家。三、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机制。聚焦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项目,开展研发活动或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启动实施新一轮“科技贷”政策,2022年完成65.17亿元资金投放,惠及1500多家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同金融深度融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力培育扶持创新主体,2022年全省(含厦门市)共有超过5000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至年底全省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941家,较上年增长超过30%。四、2022年组织实施25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计划资助经费约 1.06亿元,加大对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共性技术成果,形成协同放大效应。进一步扩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建设,五年来共培育省级技术转移机构104家;修订《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完善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工作。加强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力度,发挥基础研究支撑作用,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申报3717项,立项1967项,创历史新高;结题验收996项目,形成4600余项研究成果。五、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持续推进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工作,2022年全省新增国家杰青10人、优青15人,评选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19名。我省成功承办2022年全国外国专家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就服务外国专家经验做法作典型发言。六、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重点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76号),明确提出加大团队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支持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接二连三”等推动科技特派员开展全产业链条服务三条措施。建立18个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26个助力产业转型示范点,选认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2150名、团队科技特派员702个、法人科技特派员39个,立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101项、资助经费3120万元,立项支持星创天地11项、资助经费350万元,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跨界协同和一、二、三产业全覆盖。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等,聚焦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项目,开展研发活动或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022年共有5207家企业通过了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审核,核实企业投入研发总经费483.73亿元,拟补助金额22.6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7.12亿元(省科技厅下达1亿元)。2022年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新遴选97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共对185家科技小巨人的研发投入实行奖励1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20亿元。八、印发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坚持创新不问“出身”,努力营造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氛围,探索实施更多“揭榜挂帅”项目,将“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项目资助额度从500万元提高到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