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 (集团)公司:
为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产品) 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法规 [2023] 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遂选和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遴选申报申报企业应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省 (含厦门市) 专精特新企业之一,同时符合《实施细则》透选条件。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我厅列出培育遵选重点领域 (附件1)作为今年申报范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省属控股 (集团)公司根据《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附件2),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验,择优推荐。二、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复核申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省属控股 (集团) 公司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第四批省级单项冠军填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勾选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或单项冠军产品复核) ,对复核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复核意见。第四批省级单项冠军名单可在我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中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名单且在有效期的企业无需参加复核,称号给予保留。单项冠军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收入 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佐证材料,可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附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省属控股(集团)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连同企业《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推荐汇总表(附件3) 、复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 4) 通过邮政特快专递 (EMS) 邮寄至我厅产业协调处,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imwcyc@gxt.fujian.gov.cn。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 76 号屏山大院省工信厅产业协调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