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2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号)精神,2022年度我区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22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项目经核准或备案,2022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 万元(含); (三)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不予补助; (四)涉及市区同类事项,若市级政策有需区级财政承担的,则企业择优且不重复享受,若市级政策无需区级财政承担的,则企业可叠加享受。 (一)对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经核准或备案、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100万元(含),按项目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技改补助最高300万元; (二)对符合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要求的企业,如属于2021年工业产值超5亿元(含),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包括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行业的企业,或符合设备投资额要求的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等自动化技改的,按项目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技改补助最高300万元。 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每份材料首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封面的书脊处标明申报企业名称及资金类型,材料按以下顺序进行目录编写、装订: (一)2022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2022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三)2022年度海沧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六)设备购置明细表(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分表填写)。 (一)设备的购置发票须在备案建设期限内且在2022年度内,发票已付款(不含税);付款日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年8月29日起向海沧区工信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周五)。 (二)项目初审。区工信局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现场核查。区工信局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意见报告。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2. 核查项目设备购置票据,核定项目设备实际投入; (四)项目公示。区工信局将研究确定拟补助的企业及项目,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拨付金额按整万取数,不四舍五入。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海沧区政府主楼三楼1320办公室 联系人:罗福文 6085939;童昕怡 6800902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