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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现就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聚焦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增绿提质、增强支撑、增进福祉、增创特色、增固底板”目标,坚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鼓励、支持、引导力度,着力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党建引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再创优势。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预计在册市场主体总数超60万户,个体工商户总数超50万户;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累计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20个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00项左右,累计培育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1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50家以上,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占比达35%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面不断提高,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年均增长18%以上;民营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增大,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国有经济布局和民营经济发展定位更加合理;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持续壮大,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绿色高质量发展
1.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建立绿色产业创新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加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园区研发设计、检测检验等共建共享。支持竹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争创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支持建瓯市与华宇集团联合创建省级竹材料研发创新中心,累计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新型研发机构6家、协同创新中心8家、省重点实验室1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家。支持民营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机械装备、氟新材料、ES纤维等创新研发中心。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管理制度,支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载体建设。
强化创新人才招引。深入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加强“高精尖缺”等人才引进培育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申报产业领军团队、省引才“百人计划”、卓越工程师培养等重点人才项目。完善科特派精准对接机制,每批选派4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民营企业。探索民营企业柔性引才机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
2. 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坚持发展实体经济,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从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示范应用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区块链溯源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新业态,打造“平台+场景+企业”运营模式,培育“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25家以上。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梯度培育“智能生产线—— 智能车间—— 智能工厂”。推进数字化诊断服务,培育省级标杆企业、5G全连接工厂10家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推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鼓励提高绿色电力消费。
着力抓龙头企业。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支持“五南”式企业转型升级和共成长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市县协同培育机制,每年统筹特色现代农业补助资金、工业发展资金、商贸流通领域补助资金,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工业和商贸业龙头企业。
着力铸产业链条。强化“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推进产业补链延链升链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加快总规模200亿元的省级绿色产业基金落地,首期认缴规模不低于50亿元,积极引导基金对接“五个一”等生态优势产业和“3+4+5”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鼓励各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
着力建产业集群。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快园区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进工业设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大院大所进园区。高标准谋划建设“两徐”国家级竹经济产业园,打造笋竹精深加工产业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智慧园区”。
3. 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鼓励民营企业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参与重点领域投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拓展开放协作空间。引导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用好闽浙赣皖、闽东北、福州都市圈等区域协作平台。引导民营企业优化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布局,支持生产基地和企业总部在南平的民营企业,在福州、厦门等地设立设计研发营销中心。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规则,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拓展海外业务、参与境外项目、优化全球布局,构建自主可控内外联动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闽港澳台产业协同,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支持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搭建民间资本项目推介平台,筛选梳理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的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许经营等项目清单向民间资本推介。建立美丽乡村项目推介平台,从“一带三沿”乡村中筛选100个以上镇村发展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文化等新兴服务领域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
4.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效能。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完善企业治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科学构建品牌架构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武夷山水”品牌建设。
鼓励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接合作。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等项目。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上市。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落实“执破直通”工作机制,健全破产制度配套政策。
5. 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健康发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引导民营企业深度融入新安全格局。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民营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引导民营企业把安全发展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外部挑战。
(二)全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
1. 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优化政府采购,按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重点查处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歧视性规定和做法。
2. 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和涉案财产处置程序。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依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全面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四项清单”制度。
3. 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巩固提升涉企“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套餐。总结推广建阳“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成效,推动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提升“办不成事”窗口服务成效,实现企业“有诉即办”全覆盖。在全市各级产业园区设立项目审批帮代办点,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告知承诺,推行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验收即发证”。继续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覆盖面,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
4. 打造重信守诺的诚信环境。贯彻执行《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持续深化“信用南平”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做到“新官要理旧账”,依法依规公示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5. 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构建流动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用地、用工、降本增效等需求,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强化融资支持保障。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绿色贷款年均增长25%以上。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实现年融资撮合授信200亿元以上。鼓励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推出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支持,加大市财政规模1亿元绿色资金池增信支持力度。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数字化平台。加大外贸企业信用支持力度,实现投保出口信保覆盖面达80%以上。
强化用工需求保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民营企业共建共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急需高技能产业人才。建立健全企业用工信息互推快招服务和企业间用工调剂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数据、网络直播、线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构建“家门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民营企业职工住房、就医、就学、落户、职称评定等职业发展环境。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有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加大力度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给予点状布局用地政策保障。
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推进工业园区供热、供气、供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南平段项目(延平),加快推进延平至武夷山支线工程、北气南输工程等项目。加快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闽北物流集散中心、闽北电商快递分拨中心等建设,构建立足南平、融合城乡、辐射周边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加强5G基站、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交易流通。
(三)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1. 完善主动服务企业机制。建立民营企业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实行“企业点单—— 平台派单—— 服务团队接单—— 企业评单”的闭环服务模式,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周到服务”。完善“企业家下午茶、晚餐会”和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等机制,加强与企业“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市内外商会机制,发挥“闽北乡贤联络处”作用,主动服务在外的闽北企业家。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意见,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
2. 引导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战略、日常运营、产品全生命周期中。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扩大吸纳就业。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和美乡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时代山海协作。
3. 加强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在青年组织中更好发挥作用。完善民营企业培训制度,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导师制”,每年轮训100名左右新生代民营企业家,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创新开展“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系列专题培训。深入践行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与民营经济人士。举办“民营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定期开展南平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表彰,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意义,坚持高位统筹协调,建立全面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商会有效覆盖,支持工商联更好发挥作用。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党建强企“联合行动”,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民营企业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鼓励民营企业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在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立总结评估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及“N”的政策体系清单要求,有序推出“N”的配套政策措施,并建立政策监管全链条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并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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