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改革部署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奋勇前进。胡锦涛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我们必须毫不动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抓紧工作,抓紧落实,在未来5年为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必须毫不动摇走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开辟出来的正确道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解放思想始终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改革开放始终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必须毫不动摇推进改革开放,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信心百倍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
胡锦涛指出,综合分析当前国内外形势,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能否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思想认识,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取决于我们推进改革发展的步伐。我们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更加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地工作,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奋力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胡锦涛强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走过了很不平坦的道路。综观这10年,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战胜一系列严峻挑战,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面临着一系列极具挑战性的矛盾和困难。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胡锦涛强调,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胡锦涛指出,全党同志必须牢记,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奋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坚实基础,以加快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统筹当前与长远,更加注重拓宽增长空间,更加注重提高增长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发展活力,更加注重共享发展成果,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环境,积极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消费,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同时扩大有效投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强化创新驱动作用,促进产业升级,毫不放松抓好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努力实现农业再获丰收;做好重要商品供需调节,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对外经济稳定发展,落实和完善稳定外贸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财税、金融、价格、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改革,力争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并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关系维护平等保护物权的法律制度,关系真正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进步。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涉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关的各行各业,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一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二要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三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四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财税体制改革
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四、金融体制改革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九月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旨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市场行为诚信约束。其主要制度包括: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二是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三是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四是建立了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五是为激励、鼓励守信留下了空间;六是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一)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二)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三)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四)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稳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加快长江流域开发开放,探索建立沿长江大通关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李克强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强调: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合理调整利益格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李克强指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全民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个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近几年,不少地方在大病保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成功经验。要下决心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功能,这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希望、带来温暖。李克强强调,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用于支持群众看大病;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政府委托办理、购买服务等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放大基本医保的效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机制。同时,要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大病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李克强指出,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题,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抓住破除“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环节,进行利益格局调整,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使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能够更加有效顺畅地运行,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改善医疗诊治、提高服务质量上来。李克强说,要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路径。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的经验,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医事服务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样既可以减轻患者负担,又可以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报酬、调动医生看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优质服务、合理用药,通过避免开大处方,还可以降低医保支付压力,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得实惠、医护人员添动力、医疗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的良性循环。
卫生部召开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2012年是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的第一年,改革的拓展和深化要在三个层面予以实现:一是按照《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落实好县级医院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加大试点城市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的力度。要以“四个分开”为核心,转换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要理顺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要充分发挥医保作用,控制医药费用。三是在全国面上进一步开展便民惠民工作,组织好公立医院的大病保障工作,让群众得实惠。会议要求,各地要抓住机遇,把握重点,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一是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破除以药补医。二是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各项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五是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多元办医体系。六是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公民都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要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基本要求,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取向是: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
《规划》较为全面系统勾勒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性安排,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公共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二是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旨在体现公民权利、政府责任和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目标,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在国家层面的管理和技术规范。所有标准的内容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三是实施一批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改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四是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五是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六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评估、监督和问责。
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除户籍状况和家庭收入外,增加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县级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审批。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三)建立核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四)健全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监督低保工作。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九、科技体制改革
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议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把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要加强对改革的宏观统筹和整体设计,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等关键问题,出台改革举措,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做好对各领域、各地方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对涉及面广、复杂重大的改革措施先行开展试点,确保改革任务积极稳妥推进。
十、地方改革
山西省中职教育学费将全免。据山西省教育厅信息,从今秋开始,山西省将免除550多所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的全部学费,62万名学生将因此受益。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100元的学费标准补助;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学费标准补助;普通技工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学费、高级技工班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学费标准补助;“送教下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元学费标准补助。
《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总体方案》由三大主要部分组成,一是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二是在环珠三角的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三是在环珠三角的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珠三角的试验区,将重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粤港澳合作。在梅州试验区,要构建具有广东特色、服务“三农”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湛江试验区,则要建立科学合理配置城乡金融资源的体制机制。《总体方案》要求,到2015年,金融产业发展成为广东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金融业增加值占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到2020年,金融产业发展成为广东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金融业增加值占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