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投资〔2023〕103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拉动工业有效投资,深化福州市“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结合我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带动作用; 2.已列入2023年工业重点项目、2024年仍继续建设的项目,须结转申报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 3.申报2024年省技改项目、2024年市技改贴息项目时,即视为同时申报市重点项目,无需重复申报市重点项目; 4.申报的项目要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纳统。
二、申报类别
1.投产项目。即2024年可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 2.在建项目。即至2023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投产,2024年续建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即至2023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于2024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4.前期项目。即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争取2024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表(所涉及内容均以备案或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2.2024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除前期项目外,均应提供有关管理部门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期应包含2024年)。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2023年11月20日前登录“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工业重点项目系统”,网址:http://120.40.102.240:9100/,注册帐号(结转项目可不必重新注册)、填写企业表(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表(须上传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扫描件)。同时,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必须与网络填报信息一致; 2.县(市)区审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于2023年11月23日前登录“市工业重点项目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并正式行文(2024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表、2024年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各一份)上报至我局,电子档发至市工信局投资处邮箱touzichu8325@163.com; 3.市级审核:我局收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收件截止后,将对未按要求填报、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暂缓审核,或暂不列入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 4.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福州市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将实行滚动更新管理,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于2024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需增列的新生成项目、需调整项目情况报送我局,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各自所辖范围的项目申报宣传和组织工作。(联系人:马晓斌,联系电话:83258355)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