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2023〕2号)精神,现就开展培育工业软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申报单位须在宁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一)补助范围
1.重点支持专用于工业领域,提高工业研发设计、业务管理、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水平的各类软件项目。
2.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技术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补助条件标准
2022年比2021年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每新增2000万元工业软件业务收入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宁德市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工业软件业务收入的财务证明材料(如:工业软件业务销售台账);
5.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 gxj.ningde.gov.cn/),点击“惠企系统”专栏,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企业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
2.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是否涉黑涉恶、企业信用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上报。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
(二)各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企业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全部追回。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860057。
附件:1.宁德市新增工业软件业务收入补助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