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应用导向、实践检验,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我市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五)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不同批(次)首台(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装备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详见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 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附件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各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做好申报工作。我委将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择优向省发改委推荐。
三、有关要求
请认真编报附件1-3,准备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 光盘刻录, 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将纸质版和光盘邮寄至我委交能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fzsjnc@126.com)。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报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罗秋梅,0591-83307731)
附件
1.关于推荐xx等X个项目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 3.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