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我市“六三五”产业新体系,开展产业协同技术创新,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二)拟立项不超过3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不超过5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和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项目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除项目申报表外,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四)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胶装成册。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书的word格式版本。(一)市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以及申报产业规划类项目的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1月31日前直接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二)其他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两份,县级市场监管局留存一份),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松巍,联系电话:2211871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42室。附件:1.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为强化价值目标导向,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分为风险防御、转型升级和创新引领三类。1.风险防御类。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产业应具有较多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风险,尤其是来自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压力较大,项目申报主体已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机制并有效实施,具有应对国内外专利纠纷案件的实际经验。2.转型升级类。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产业应是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关键期,转型升级方向属于专利密集型领域,亟需借助专利工具协助明晰转型升级方向和技术创新路径,通过高价值专利培育保护转型升级成果、占领市场。3.创新引领类。项目申报主体具有研发创新基础、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的科研实力,技术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研发中心。1.建立高价值专利产出的长效机制。以持续产出高价值专利为目标,围绕“价值导向明确、质量标准清晰、管控流程全面、专业人员到位、激励机制给力”五个方面,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站建设,提升专利申请管理体系,建立专利布局常态化机制,设置全流程专利申请质量管控标准和管控流程,建立高价值专利产出的长效机制。2.专利信息检索利用。针对高价值专利产出的价值目标,风险防御类侧重开展风险专利的检索分析,为基于交叉许可等风险防御目的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提供基础;转型升级类侧重围绕转型升级目标,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提供转型升级技术产品的可选方向、技术路径、潜在合作伙伴等信息,为围绕转型升级技术产品的高价值专利布局提供依据;创新引领类侧重围绕拟引领的技术方向,检索全球最新的专利信息,为研发及高价值专利布局提供启示。3.专利布局与挖掘。风险防御类侧重针对潜在风险主体,部署防御性、限制性、改进性等专利申请,或寻找潜在风险主体可能会进入的新赛道进行专利预埋;转型升级类侧重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结合泉州市重点产业发展路线图和企业自身转型升级中的发展策略、重点和路径,部署相关专利申请;创新引领类侧重结合创新方向,围绕抢占技术高地开展专利布局,鼓励结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布局标准相关专利。4.专利提案新创性检索与评价。基于专利布局与挖掘确定的专利提案点,开展专利提案点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根据检索结论,通过专家预审、评审等方式对专利提案的申请价值与授权前景进行评价,确定是否提交专利申请以及适宜的专利类型、申请时机、申请地域和撰写策略。5.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审核。选取优质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撰写策略,指示专利代理师按要求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通过建立明确的专利申请文件质量作业标准,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合作的专利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对专利申请文件开展撰写质量审核。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即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项目验收时,至少围绕申报产业技术领域建立一个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该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至少包含20件有效发明专利,其中:创新引领型,维持年限10年以上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4件;转型升级型和风险防御型维持年限10年以上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3件。项目实施期内发明专利授权和申请数不低于15件。1.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已立项支持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企业不再支持):(1)可申报风险防御、转型升级和创新引领三类中的一类;(3)具备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拥有与培育工作涉及产业技术领域相关有效发明专利和近2年申请发明专利的总数达到20件以上。(5)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有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的优先。(3)具有研发创新基础、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的科研实力,技术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具备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拥有与涉及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和近2年申请发明专利的总数20件以上。(1)具有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专利质量提升、专利布局与挖掘、高价值专利培育等项目经验;2.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包括培育思路、培育目标、可行性分析、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转化运用前景分析等,方案应注意突出类型特点。3.项目申报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佐证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清单及工作运行流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情况、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荣誉资质等,风险防御类需提供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机制及知识产权纠纷情况说明。4.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行业同类项目的服务合同首尾页及内容佐证页、专业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资质、荣誉佐证。1.申报主体应明确创新目标,确保项目结题验收时能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2.申报主体应注重项目过程管理,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保障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每季度向市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项目执行进展、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等报告。3.申报主体应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涉恶名单。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经公示后,给予不超过5个项目经费支持。对每个创新引领型、风险防御型、转型升级型项目,分别补助50万元、40万元、30万元。项目经费分两个阶段拨付,第一阶段在立项后拨付经费的50%,第二阶段在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项目验收不通过,给予项目承担单位6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期6个月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市市场监管局终止其项目,并收回补助资金。5.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根据项目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专项经费应设立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开展产业专利竞争态势分析、专利规划布局、专利申请、专利维持、专利维权、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等。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专项的审计报告。由我市县级以上的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专利分析评议机构联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承担过地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优先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已立项支持的产业领域不再支持。由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有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的优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已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再支持。(1)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半导体、食品饮料、建筑建材、鞋业、纸业印刷或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2)相关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有一定数量的科研平台和发明专利;(3)申报单位必须有专职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具备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管理机构、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4)联合申报的专利分析评议机构应具有承担地市级以上区域规划、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经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跃;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利数量及质量、管理机构及制度、专业人才、必要经费等)。项目承担单位应围绕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半导体、食品饮料、建筑建材、鞋业、纸业印刷或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所在区域、产业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的专利导航分析主题。通过对所涉产业的国内外专利信息分析,为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园区招商引资、科研项目立项、企业自主创新等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1)开展产业调研及发展现状分析。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国内外产业整体态势,梳理区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找准产业发展定位;了解所在区域、园区的需求,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2)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在产业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揭示专利控制力与产业竞争格局关系,分析产业创新方向和重点,明晰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研判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形成制作专利导航分析图谱和编写产业规划的决策依据。(3)形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至少包括产业方向、定位和路径导航以及各技术分支等专利信息分析成果),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性文件,形成3万字以上的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和3千字以内的报告简本。(4)导航分析成果发布推介和应用。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成后,及时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园区、行业协会以及我市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发布会,对外发布分析成果。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完善基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和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完善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申报单位根据企业创新活动需要,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品开发和专利运营为核心,在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专利布局、资本化运营等环节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工作,形成2万字以上的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并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完善企业战略、产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1)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分析企业的整体发展定位,结合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和自身能力水平,立足现状,置身环境,面向未来,找准定位,明确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进一步聚焦分析对象和范围。(2)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企业在明确重点发展产品的基础上,围绕产品相关的关键技术,通过分析产品相关核心专利分布格局,及其对于企业产品开发形成的潜在风险或直接威胁,综合给出企业开发重点产品应该采取的策略和路径。(3)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在对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的现状,给出企业重点产品的开发策略。将专利的布局、储备和运营等环节融入到产品开发的全过程中,提高重点产品的创新效率和运营效益。(4)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总体定位和整体战略,进一步凝练与甄别,围绕专利运营提升企业竞争力,嵌入企业战略规划、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等各个环节,形成企业专利运营总体方案或分项计划,从而实现专利导航企业创新发展。(5)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1件以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5件。1.申报产业规划类项目的单位,根据上述项目任务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见附件3)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相关内容,填写《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2.申报企业运营类项目的单位,根据上述项目任务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相关内容,填写《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1.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补助资金。产业规划类项目立项不超过3个,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企业运营类项目立项不超过5个,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即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项目完成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专利导航分析报告、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成果应用实施成效证明、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项目验收不通过,给予项目承担单位6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期6个月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市市场监管局终止其项目,并收回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