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节能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库管理和使用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等,熟悉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能测算项目能效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及节能措施效果等。
(三)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行业研究、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行业研究、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四)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承担过与工业节能有关的设计、诊断、研究、改造、标准(规范、指南)制定或咨询等相关工作,具有能源(节能)咨询、能源审计、能管体系建设、节能评估与规划、节能监察等节能降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征集审核方式
专家个人填写《莆田市工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送莆田市工信局人教科。我局将根据入选条件,结合申请情况审核入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三、所需材料
(一)《莆田市工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2份及原件电子扫描版,原件备查);
(三)无犯罪证明(可通过网上办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本人查询信息作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扫描版);
上述材料纸质版格式统一为A4纸简装(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于2024年3月27日前送市工信局人教科。
联系人:
市工信局人教科,林莺莺,0594-2292357
市工信局能源科,戴志扬,0594-2392843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号楼54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