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3〕1号)精神,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做好政策奖补申报和兑现工作。现将其中涉及市本级财政兑现的奖补事项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受理部门(详见附件1)审核,市工信局汇总,财政部门监督和兑现。
(二)申报企业为注册地在芗城区、龙文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其它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应参照出台具体申报办法,并将兑现落实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向芗城区、龙文区受理部门提出申报,芗城区、龙文区受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初审后报市级受理部门(科室)审核,市级受理部门(科室)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审核情况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zzcyyjs@163.com)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融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市工信局产融科 沈海聪 电话:2050814,
市财政局企业科 陈江鹏 电话:2021135。
(二)时限范围:本次受理的申报项目必须是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三)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事项的书面说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当年度纳税情况证明(需注明分税种明细);5.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3);6.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7.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见附件4)。
三、相关事项
(一)材料报送。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统一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
(二)资金来源。涉及的奖补资金,均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其它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注意事项。申请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材料、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受理分工表
2.兑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表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4.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
5.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补助汇总表
6.支持配套采购补助申请表
7.支持配套采购补助明细表
8.支持配套采购补助汇总表
9.漳州市高质量政策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10.漳州市高质量政策免申即享奖补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