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评定的2023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通过企业(第一批、第二批)、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且上一年度未获得本项资金支持。 以上兑现对象需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银行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为本币贷款,补助相关企业在2023年实际支付的利息。 注:可兑现本项资金的贷款,不包含已获得贴息补助的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绿色金融贷、技术创新基金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贷款除外。 兑现资金按照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采用事后贴息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2023年)实际支付利息的40%,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50万元,认定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除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外,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银行贷款不重复享受本项贴息政策。 本项资金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协调银行机构提供并核实相关企业的贷款、利息等数据,企业需对贷款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相关流程如下: (一)确认政策。4月19日—4月28日,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找到“2024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贷款信息复核,无异议的点击“确认兑现”;若对核实结果有异议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点击“确认兑现”;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享受本项兑现资金;若企业不想本年兑现,请登录系统点击“放弃兑现”。 注:因拟出台新的有关政策,本项贷款贴息项目明年将做调整,请符合兑现条件的企业今年务必“确认兑现”,新政策执行另行通知。 (二)资金兑现。经内部审核、社会公示等流程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电话:2233929、2211086、2211065 附件:符合兑现条件企业名单(已剔除2023年获得本项资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