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系统填报及佐证材料解析(详细版)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系统填报解析

1、企业划型

要求: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与报统计局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佐证:报统计局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所属行业”和“具体细分领域”根据企业实际产品填写具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或者通过《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搜索产品,通过产品大类倒推行业代码。佐证:报统计局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3、填写最多3个细分领域主导产品名称主导产品可以是产品名称或者系列产品名称。主导产品类别依据《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

4、填写配套的企业需和主导产品前后逻辑尽量一致。不要出现主导产品A,配套B产品。

5、领军企业尽量对标行业内标杆企业。

6、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

第一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并且,通过的企业平均拥有16项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数量较少,并且其他指标也是刚达线的企业,很难通过认定!

7、工业六基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没有的尽量选择相近的领域。其中,“产业技术基础”慎重选择,主要为检验检测平台和标准。

8、数字化赋能情况: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如有,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9、所属产业链暂时可参考行业报告等产业链,平台开放后,根据平台选项具体填写。

10、同集团内是否有其他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获得认定或申报,注意与第2点逻辑关系,根据企业情况填写即可。

11、是否有上市计划,根据企业情况确认清楚即可。佐证: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上市申报书、证券经营机构出具的企业处于辅导期的证明等。

12、对应估值,佐证:关于企业估值情况的证明文件,除估值报告外,可提供最新一期股权投资协议,需体现企业估值;上市企业估值可采用股价*股本计算,相应的证明材料可采用各股权交易系统网站上(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提供的行情信息页面截图。

13、“补短板”“填空白”是核心中的核心,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至少填写一个,建议都填写。有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和重大工程应用要写上。

14、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0字以内,大纲:在XX(与主导产品一致或相近)领域,实现了XX(技术、原料、工艺、产品性能等)创新或者突破,产品实现了什么样的性能,应用于什么领域。产品实现了什么样的产业化应用。

案例:在*****领域,*****年创新两方面的结构化设计,一是将*****换为*****,二是将*****换为*****,研发*****产品,提高*****,应用在*****领域。该产品已交付运用在*****上。

在*****领域,*****年创新探索*****,研发出*****技术,可降低*****。*****使用该技术率先成功开发出*****,产品应用在*****领域,可替代*****公司的*****产品。

15、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0字),大纲:XX年和XX大学XX学院XX教授(团队)联合开发了XX产品(开发了XX技术、攻关了XX问题等),应用于XX领域,替代了XX公司(国外)的产品,打破国际垄断。产品的产业化成绩(销售给XX公司,销售额XX万元或者处于试生产等)。(开发的产品、技术、工艺等要与主导产品相关)。

案例(一定要有6要素:时间,院校,专家团队,领域,成果,应用情况): 

①*****年与*****联合研发*****,应用*****领域,替代*****公司产品,打破*****垄断,*****年销售额*****万,培养*****,获得知识产权*****。

②*****年与*****学院联合攻关*****问题,已获得知识产权*****。*****应用在*****领域,替代*****公司产品。

③*****年与*****教授联合开发*****,应用在*****领域。目前完成产品应用与结构分析及理论仿真,进入试样阶段。

16、主导/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但还未公布的可备注说明到什么阶段。

17、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

18、切记:整套申报材料均有逻辑关系,一定要注意梳理前后关系。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解析

1、关于企业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底缴纳社保清单。

2、关于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及数字化赋能情况

主要指企业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各省与国家佐证材料同步,明确至少1项。

具体细化为: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CAX、生产制造CAM、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等支撑的佐证材料,提供采购协议和系统截图。

3、关于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佐证材料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未明确年度,但在“小巨人”《申请书》要求填报的内容是近2年市场占有率,所以佐证材料最好提供近2年数据、并证明为佳。

●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企业自证。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参考:
  (1)可找全国性行业协会出具专业的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
  (2)可找全国性知名咨询调研机构专业出具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
  (3)企业可根据细分市场公开数据(如券商行研报告或可信度高的机构数据),内部专业自证,并加盖公章。

4、关于年度审计报告的情况

近3年年度审计报告

●其中近两年指的是这两年的每年研发费用占比都要达到要求;

●资本化在当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不算在研发费用,只看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若审计报告利润表中无研发费用,则须有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5、关于知识产权证书的佐证材料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提供知识产权获取全链条资料及相应销售发票数据清单

在企业申报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时效性。

6、关于“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或者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两项佐证材料实际上具备其一即可,并非都需要具备。

7、关于“自主品牌证明材料”

多数地区表述为“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进一步细化为注册商标及相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包括驰名商标、工业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等等证明材料”。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中的相关表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即可:

(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提供商标注册证明。

(2)或其他相关材料,即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的证明材料。

8、企业主导产品所处产业链关键环节

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通过省部级文件、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论文、入选产品名录(创新产品征集名录)、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科学技术奖、在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期刊发表论文,对应期刊发表论文,及对应收录的网站链接(如有)等印证。 

为大企业、大项目或龙头企业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配套产品的3-4份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9、关于研发机构佐证材料的提供

●有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如: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或者企业自建研发机构。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研发部门组织构架,内部建立研发部门的决议通知文件、科技人员花名册与全体研发人员社保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介绍、研发部门人事任命书与人员聘任通知、研发部门研发设备清单明细表、研发部门内部研发整体照片与设备照片、研发部门研发成果等。

可以充分对企业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

10、关于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

所属领域可对照并详细说明,其中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网络强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①网络基础设施主要是信息传输系统,包括远程通信网、有线电视网、无线电通信网和Internet以及移动网络等;

②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说芯片、操作系统等,包括我们的电脑,现在的核心技术可能还要包括5G的技术,5G的手机、5G的核心交换以及5G的接入网等;

③网络安全产品:IP协议密码机、安全路由器、线路密码机等硬件,防火墙。拨号VPN、专线VPN等服务,网络安全扫描系统和系统安全扫描系统,与防火墙搭配使用的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等。

除以上通用佐证材料以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有两类企业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

11、部分企业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

新增股权融资额证明,近2年内,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报告、验资报告,增资协议、投资协议及相应的股东支付凭证等。

12、创新直通型企业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

符合创新直通企业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工信部要求为: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13、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如有):

① 高新技术企业;②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③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④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⑤ 绿色工厂;⑥ 质量标杆;⑦《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⑧ 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⑨ 其他。

14、境外经营情况

境外并购情况、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

15、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以上提及的佐证材料清单,如与实际要求有出入,请具体参照官方发布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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