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4〕67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晋江市居民企业。 2.2021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受理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第二批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闽科高〔2024〕67号)文件(附件5)要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填写和网络系统提交。企业在完成网络系统提交后,将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连同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等电子件一并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报送至晋江市科学技术局二楼产业科技科,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企业在网络系统未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完整。 光盘需要提供电子材料如下: (一)按照(闽科高〔2024〕67号)文件中“附件3”要求提供的认定管理系统申报材料清单(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高企管理系统申报材料”)。 (二)按照(闽科高〔2024〕67号)文件中“附件4”要求提供的认定申报电子件材料清单(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高企申报电子件材料”)。 (三)需提供其他材料(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1.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 2.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附件2) 3.科技人员情况表(附件3) 4.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4) (补充说明:每份光盘单独分装,每份均需写明企业名称)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高新技术企业有关变更事项 2024年我局分两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两批次的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和10月31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将更名申请材料原件一份,报送晋江市科学技术局二楼产业科技科。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应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三、其他事项 (一)《认定办法》、《工作指引》、(闽科高〔2024〕67号)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和通知文件可通过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等下载。 (二)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委托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协助办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辅导、政策咨询和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将于6月和7月开展10期申报材料集中辅导工作,申报企业可自愿报名参加进行免费辅导预审。 (三)联系方式: 晋江市科技局产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0595-85669816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83号友玉科技楼。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 肖继强、陈小琴 电话:0595-28129505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512室。
附件 1.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 2.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 3.科技人员情况表 4.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登记表 5.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晋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