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 局各直属单位:
为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 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 立足业务需求实际制定了《2024 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 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现就做好 2024 年度科技项目申报 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2024 — 1 —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申报 项目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 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 办法》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市场监管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 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而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 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相关项目补充申报。项目申报时间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逾期纳入下年度申报。1.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请通过“福建 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29:8193/srp/)在线填报并生成《福建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请书》,并通过附件上传科技查新报 告扫描件(合成一个 PDF 文档)、《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盖章扫 描件(附件 2),逐级审批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请各单位按照 《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附件 3)使用“福建省市场 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2.申报技术装备项目请填报并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一式二份)。3.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 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应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2024 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5)和 《2024 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6)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fjkjyrzc@qq.com。联系人:黄蓁(省市场监管局科信处),电话:0591-87761887;席丽文(管理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91-62041500 转 6 号线、18359199045。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全国领先、填补省内空白、基础研究、年度重点工作、闽宁科技合作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技术研究。经过需求调研,主攻方向包括但不仅限于: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质量相关技术研发、茶叶中非法添加物的高分辨质谱快速与确证技术研究及应用、面向自动驾驶复杂场景的感知设备智能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聚乙烯燃气管道热熔接头缺陷的微波检测与安全评定技术研究、起重机智能检测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生物医药关键量值溯源体系研究及应用、基于人体皮肤模型的接触持续凉感性能的研究及应用、锦纶/氨纶混纺面料存储和使用过程中黄变机制研究及应用、标准链链合产业链创新发展机制研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研究、福建省县域食品加工产业重点领域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研究等。其中,成果转化、冲奖项目:支持助力评奖的延伸补充研究或促进成果转化的应用研究,经过需求调研,主攻方向为新一代生物科学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应用研究、港口起重机全寿命周期性应力监测系统研发与应用、新能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纺织面料中4种板蓝根活性成分的检测技术开发及应用、GS1标准在“一品一码”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追溯中的应用等。一般科研项目:支持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相关的常规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省局直属单位(不包括省药监局直属单位)2022—2024年已获批筹建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品质检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全省系统内事业单位,从事市场监管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基础设施、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研项目到期未完成的本年度不予申请立项。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高等院校、系统外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研究任务和自筹经费不得低于该申报项目研究任务和自筹经费总量的60%。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申报截止时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在研项目到期未完成(含已批准延期)的本年度不予申请立项;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排名2、3位的主要成员不超过3项;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资信;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必须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及技术分析等预研究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并在专业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时间一个月左右)。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二是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是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2项地厅级科研项目;四是为保证科研精力,在研省局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予申报。一般科研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4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科研项目总申报数的25%。技术装备项目应结合全省经济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省局直属单位,通过支持实验室建设和购置先进仪器设备等方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要求,科技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推荐单位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1项(其中重点科研项目含成果转化冲奖项目不超过3项);推荐技术装备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重点科研项目和技术装备项目资助经费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的标准,重点科研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5万元,技术装备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45万元,经省局和评审专家认定为特别重要的项目可不受上述限制;一般科研项目资金采取自筹方式。受财政级次限制,省药监局和厦门市局直属单位申报项目资金采取自筹方式。